弋江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弋江区隶属于安徽省芜湖市,位于芜湖市南部,东起荆山河,南临漳河,与芜湖县、繁昌县毗邻;西濒长江,北依青弋江,与无为县、新芜区、镜湖区隔江相望,芜马、芜大高速公路及皖赣、宁铜铁路线穿境而过,境内设有铁路编组站,特别是沿江高速的开通,进一步提升了区域交通优势。弋江区位于芜湖市中部,为芜湖市第二大区,是全市教育、文化、体育中心。截至2015年,弋江区区域面积232平方公里,区内常住人口32.8万辖火龙岗镇及弋江桥、中山南路、利民路、马塘、澛港5个街道办事处和南瑞社区,共29个居民委员会和21个村民委员会。弋江区是国家级的生态示范区,是芜湖市规划建设中的新城区。2011年6月23日,撤销火龙岗镇,设立白马街道和火龙街道。全区辖7个街道:弋江桥街道、中山南路街道、利民路街道、马塘街道、鲁港街道、火龙街道、白马街道,以及南瑞社区中心。截至2010底,弋江区辖5个街道和1个党工委:弋江桥街道、中山南路街道、利民路街道、马塘街道、澛港街道、火龙街道、白马街道和南瑞党工委。